漳州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办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落实《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》,制订社区教育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。

二、推进全市社区大学(市级)、社区学院(县级)、社区学习中心(镇、街)和社区学习点(社区、村)四级办学组织机构建设,逐步完善管理队伍、师资队伍、志愿者队伍和场所、设施设备等社区教育办学基础条件。

三、开展社区教育资源建设、线上线下教学服务、活动组织、业务指导、政策咨询和示范创建等工作。

四、开展终身教育理论研究,推进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建设。

五、办好漳州市老年开放(互联网)大学,推进老年教育向纵深发展。

六、负责社区教育、老年教育信息的收集、统计和分析。

七、负责社区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。